大连交通大学交通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3:41

大连交通大学交通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大连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大连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条件

请考生登录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看《大连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内容。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调剂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安排见后续复试工作安排

三、复试资格审核

1.诚信复试承诺书。
2思想政治考核表。
3准考证。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学籍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生及自考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内容、规定和要求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与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参加线下笔试和线下综合面试复试;调剂考生参加网络远程综合面试复试。
1笔试
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以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具体见表1所示。
1 专业代码名称和笔试科目
专业代码及名称
     
080100力学(全日制)
707理论力学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全日制)
707理论力学
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全日制)
705交通规划
0823Z1交通安全与工程管理(全日制)
706道路与铁道施工安全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714环境监测
085701环境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
714环境监测
085702安全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
706道路与铁道施工安全
085900土木水利(全日制、非全日制)
707理论力学
086100交通运输(全日制、非全日制)
笔试科目01-05如下 
01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全日制)
705交通规划
02交通安全工程与管理(全日制)
706道路与铁道施工安全
03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智能建造与运维(全日制)
707理论力学
04交通运输规划与安全管理(非全日制)
705交通规划
05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非全日制)
707理论力学
 
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全程录音录像。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考生人数较多,学院可组织多个复试小组,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计算如下: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考生综合面试初始成绩×(各复试小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平均成绩)。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能力
外国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20对考生外国语能力进行考核
3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80分。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可向复试小组提供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复试小组评定成绩时参考。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加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评定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2.调剂考生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二)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七、录取

录取以总成绩排序结果为依据,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若部分专业或研究方向进行了多批次复试,考生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
若拟录取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放的待录取通知,则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按照排名进行递补。拟录取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公布。

八、其他事项

1.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如有问题,考生须在复试前联系我校。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按上述文件规定处理。
2.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转递到我校,否则不能注册学籍。
3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请关注网站通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课程阶段一般周末和节假日上课,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奖助学金调取人事档案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线上复试前,我校将组织所有复试考生进行考前模拟测试,对线上复试进行模拟、演练,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参加;考生无法取得联系或者不参加考前模拟测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考生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如教育部或者辽宁省下发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要求为准。

九、招生工作监督

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辽宁省相关招生政策,规范开展复试录取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对任何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将依法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381

十、联系方式

  人:老师
  话:0411-84105810,15998581208
电子信箱:wht@djtu.edu.cn
 
                                                                                              交通工程学院
                                                                                                  20253 21